各学院:
为进一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充分体现学校对学生的关怀、关爱。根据《成都医学院普招本专科生学费减免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学费减免管理办法”)(成医〔2018〕131号)(见附件1)的通知要求,学校拟开展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及条件
见学费减免管理办法第二章减免基本条件及对象。
二、减免等级及程序
见学费减免管理办法第三章减免等级及程序。
三、评选要求
1.重视政策宣传。对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体现了党和国家及学校对经济困难学生成长的关怀与支持,各学院要予以重视,切实做好通知工作,确保将减免学费政策通知到每位同学。
2.严格评审程序。辅导员等评议小组成员要严格把好申请人资格关、民主评议关、公示监督关等,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同时注意保护受助学生的隐私。
3.认真填报材料。各学院要指导督促学生填写整理相关评选材料,确保学生申请材料真实、完整、规范,符合评审要求。评审报告和会议记录等内容详实、条理清晰,能全面反映评审情况。
4.加强监督管理。学校提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缴纳学费,鼓励学生艰苦朴素,努力学习。各学院要教育学生诚实守信,对于不遵守国家法律、学校规定及弄虚作假的学生,取消其学费减免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四、报送材料
请各学院将《学院减免学费评审情况报告》、《成都医学院普招本专科学生学费减免审批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成都医学院普招本专科学生学费减免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见附件3)于5月27日之前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程兰,电话:62739206
附件:1.成都医学院普招本专科生学费减免管理办法(试行)
2. 成都医学院普招本专科学生学费减免审批表
3. 成都医学院普招本专科学生学费减免汇总表
成都医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