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院:
为进一步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创新进取,奖励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优秀拔尖人才,根据《成都医学院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成医〔2021〕200号),现开展2025年校长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本专科学习期间未获得过校长奖学金及2024年未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在籍在校本科生。
2.研究生学习期间未获得过校长奖学金的在籍在校研究生。
1.评选名额
全校本科生最终名额不超过20名。全校研究生最终名额不超过10名。
2.奖励标准
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
评选条件
(一)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优良;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
加学校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体锻达标;
3.本科生入校以来的所有考试科目成绩均达到及格以上;
4.本科生满足下列十类条件之一的某一项条件(详见附件1);
(五)研究生满足下列六项条件之一:
1.研究生须以成都医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共同一作须排名第一),在JCR 三区及以上 SCI 期刊,或 SSCI/CSSCI 期刊上发表论文 1 篇及以上;
2.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厅局级及以上研究项目;
3.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 1 项及以上;
4.参加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曁学科竞赛评估结果》认定的省部级以上学科竞赛,或者国家一级学会、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全国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的全国范围的学科竞赛,取得单项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其中对于团体奖项,国家级获奖要求排名前三,省部级获奖要求排名第一。 国家一级学会下属分委会、省级一级学会的学科竞赛不作省部级认定;
5.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取得显著社会效应;
6.其他特殊贡献或成就,经学院初审推荐到研究生奖助评审领导小组议定。
五、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本科生于3月12日之前填写《成都医学院本科生校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附教务系统下载的入校以来的全部成绩单、承诺书(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上报至所在学院。符合条件的研究生于3月12日之前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https://yjsgl.cmc.edu.cn/login)填写申请(同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导师审核,并上报至所在学院。
(二)学院审核学院本专科生评审工作小组对上报学生进行严格评审,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于3月24日前将评审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审核后的评审报告及学生申请材料提交至学生工作部(处);学院研究生奖助评审委员会研究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于3月20日前将拟推荐人员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提交研究生院。
(三)学校复评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严格把握评选条件,根据入围标准,确定进入终评(现场答辩)的人员名单并公布。
(四)学校终评学校终评评审委员会根据候选人现场答辩情况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
(五)公示并审定拟获奖学生名单经学校本专科奖助评审领导小组和研究生奖助评审领导审议通过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最终名单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
联系人:穆巴拉克·库尔帮 程 兰 联系电话:62739206
莫 炼(研究生院) 联系电话:62739183
附件:1.本科生校长奖学金复评条件
2.成都医学院本科生校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承诺书
成都医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