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函〔2019〕274号及《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5 年春季学期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现开展我校2025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动态调整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一)结合秋季学期学生在校生活、学习及家庭情况,调整
学生困难档次;
(二)对出现生活铺张浪费等不符合认定标准的学生取消认定;
(三)补充因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且未进行认定的学生。
二、认定档次
认定档次分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别困难三个档次,各档次标准请参看《成都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成医〔2019〕282号),以下简称“认定管理办法”。
三、认定方式及程序
此次认定及动态调整在学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平台完成(进入学校官网-快速通道-网办大厅-业务直通车-资助系统 ),认定程序按照“认定管理办法”第四章执行。学生在系统中申请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1日。
四、相关要求
(一)各位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须上传一份手写承诺书,对于按照《成都医学院本专科生家庭经济情况量化测评指标体系》测算分数低于41分的同学原则上不予以认定为困难学生,请同学们如实认真填写相关材料。
(二)认定工作必须严格工作制度,严格认定程序,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强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根据学院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励志诚信教育活动。
五、材料报送
4月3日前,各学院从系统中导出《2025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查统计表》(附件,按照附件中的字段导出)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院签字盖章),同时提交评审报告。认定和调整后的结果将由我中心统一录入四川省学生资助系统。
联系人:刘小凤 联系电话:62739206
附件:2025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查统计表
成都医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