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坚定信念,志存高远,刻苦学习,成长成才。根据《成都医学院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成医〔2021〕204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附件),现开展2021年优秀大学生等个人及集体评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校2021级新生以外的所有在校本、专科学生(含实习生)、大二及以上班级。
二、评选项目及名额
(一)优秀大学生
1.评选条件:请各学院按评选办法第三章第四条执行。
2.评选名额:不超过有参评资格学生总数的10%。
(二)优秀学生干部
1.评选条件:请各学院按评选办法第三章第五条执行。
2.评选名额:各班级和学生组织(包括校级和院级)不超过有参评资格学生总数的10%。
(三)先进班集体
1.评选条件:请各学院按评选办法第三章第六条执行。
2.评选名额:不超过有参评资格班级总数的15%。
三、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采用线上系统申报的方式进行。
1.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或班级于12月15日之前在学校资助管理系统(xg.cmc.edu.cn/cas,使用学校内网申请)填写申请,提交审核(各校级和院级学生组织的优秀学生干部从学院申请,不占学院名额)。
2.辅导员组织年级专业班对申请学生开展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后,提出年级专业班推荐人选,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并上报学院。
3.学院对上报学生及班级进行严格评审,并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在系统中审核通过、上报,同时导出本学院获优学生或班级名单(个人奖项需要的字段有:姓名、性别、学号、学院、年级、专业、班级、学历、奖项名称,集体奖项需要的字段有:学院、年级、专业、班级、奖项名称、辅导员),于12月21日之前将签字盖章的名单报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4.学生处对上报学生和集体名单进行审核,并报学校奖励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全校公示 5 个工作日。若无异议确定最终名单。
联系人:程兰、穆巴拉克 联系电话:62739206
附件:关于印发《成都医学院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的通知
成都医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