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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本专科学生学习进步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0-10-27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激发学生内生动力,不断浓厚学习氛围,根据《成都医学院本专科学生学习进步奖评选办法(试行)》(成医2020〕71号),现开展2020年本专科学生学习进步奖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校2020级新生以外的所有在校本、专科学生(含实习生)。

二、评选条件及标准

1.评选条件

请各学院按学生手册(2020年版)《成都医学院本专科学生学习进步奖评选办法(试行)》第二章第五条评选条件执行。

2.奖励标准

学习进步奖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 600 元。

3.评选成绩时间及科目

评选成绩时间:2019-2020学年学习成绩和2018-2019学年学习成绩,即2019年9月—2020年8月和2018年9月—2019年9月;评定科目包括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包括选修)。

三、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将采用纸质表格申报的方式进行。

1.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年级专业班提交个人申请,填写《成都医学院学习进步奖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学习进步奖申请表),并提供本人两学年成绩单和综合素质等材料。

2.辅导员组织年级专业班对申请学生开展民主评议。参加民主评议的人员应包括:辅导员、任课教师代表、学生骨干、班级学生代表等。民主评议后,提出年级专业班推荐人选,并将推荐学生名单、学生书面申请、相关支撑材料报学院。

3.学院学生奖励资助评审小组对年级专业班拟推荐学生进行严格评审,提出《成都医学院2020年学习进步奖获奖学生名单》(附件2,以下简称学习进步奖获奖学生名单),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116日前,将学习进步奖申请表学习进步奖获奖学生名单纸质文档一式一份(同时发送获奖学生名单电子版报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五、要求

学校开展评选学习进步奖活动,对于推进我校优良学风校风建设、提高人才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请各学院认真组织,严格按照《成都医学院本专科学生学习进步奖评选办法(试行)》的评选标准开展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坚持公示制度,做到评选政策公开、评选过程规范、评选结果经得起考验,确保本年度学生评优评奖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人:程 兰、穆巴拉克·库尔帮    联系电话:62739206

 

附件:

    1.成都医学院学习进步奖申请表

    2.成都医学院2020年学习进步奖获奖学生名单

 

 

     成都医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0年10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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