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更多]
学生奖助(备份) [更多]
学校机构设置快速查询
资料下载
处长信箱
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学生处新闻
成都医学院学生申诉处理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
2018-04-02

《成都医学院学生申诉处理管理规定》于200591日起实施。为了更好地开展学生申诉工作,结合其他兄弟院校经验及学校申诉工作实际情况,现就有关申诉处理委员会成员及办公室设置等补充规定如下:

一、申诉委员会人员组成情况:申诉处理委员会是学校申诉处理的专门机构。该委员会设主任1名,成员若干,主要由纪检处、相关职能部门、教师代表、辅导员代表、学生代表及法律顾问等组成,总数为奇数。主任由校党委书记或校长根据申述内容确定,成员由主任根据申述事由选定。

二、申诉委员会办公室设置及职责: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学校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申诉事件受理、申诉事件处理过程中的相关工作、材料归档以及委员会日常事务办理。主任通过召开申诉处理委员会会议对申诉事件进行处理。到会成员需超过确定成员的2/3方为有效。

上一条:成都医学院大学生事务中心学生助理第一次工作交流会 下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4号

友情链接
招生联系电话:028-62739988 62739200 新都校区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
就业联系电话:028-62739202 62739205 天回校区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蓉都大道天回路601号
邮箱:xscgzy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