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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我校2016年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的通知
2018-04-02
借款学生毕业后开始自行负责偿还贷款本息,经办银行给予借款学生毕业或终止学业后最长36个月的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内,借款学生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再读学位毕业后,仍可享受36个月的还本宽限期。借款学生自宽限期止次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若无特殊约定,借款学生毕业时间均设置为毕业当年的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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