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加强资助育人,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工作水平,根据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全省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的通知》(川助函〔2016〕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实际,学校决定开展以“国家资助助我飞翔”为主题的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获得国家资助的在校生和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二)勇于克服在学业、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毕业后在工作岗位上、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三)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三、评选名额
每个院(系)至少推选1名优秀学生典型。
四、评选推荐和宣传
学生处将在院(系)推荐学生中评选出三名优秀学生典型,并通过新闻媒体等各种渠道对这三名优秀学生进行集中宣传。同时,推荐1名优秀学生参与四川省的评选。省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全省评选出来的40名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进行集中宣传:
(一)将在40名优秀典型中推荐8名典型参加全国励志成才成长学生优秀典型的评选。
(二)将评选结果上报省级有关部门及领导。
(三)编印《筑梦——四川省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事迹选编》并下发。
(四)将评选出的优秀学生典型材料推荐相关媒体,以扩大宣传效果及社会影响。
(五)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开辟专栏宣传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
五、要求
(一)请各院(系)积极组织,严格评选,确保评选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另外,各院(系)要结合宣传评选活动的开展,从大力开展资助育人的角度,通过各种渠道(院(系)网站、微博、张贴栏)宣传本院(系)报送的优秀学生典型成长成才案例及此类学生群体的先进事迹。
(二)各院(系)评选推荐的优秀学生典型,填写《全省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见附件1),并附学生典型事迹书面材料一份(详细要求见附件2)和照片(详细要求见附件3),于5月16日前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程 兰 联系电话:62739206
附件:1.全省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
2.学生个人事迹书面材料要求
3.递交照片要求
成都医学院学生处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