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要求,现将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贷款学生需要准备的材料
1.四川农村信用合作社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需填写《四川
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见附件1)。
2.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初次办理需登录www.csls.cdb.com.cn,进行注册、申请,网上填写《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并导出打印。续贷办理需登陆www.csls.cdb.com.cn,更新个人信息,提出续贷申请,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
3.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开具相关证明:学费、住宿费
证明(见附件2),思想鉴定表(见附件3,由各学院盖章)。
二、办理流程
(一)需要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首先咨询原户口所在地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按照当地生源地助学贷款经办金融机构的具体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二)四川省农村信用社
合作银行是四川省农村信用社的学生携带《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贰份),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费、住宿费证明,思想鉴定表到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三)国家开发银行
1.初贷
初次办理的学生需准备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原件及学费、住宿费证明,思想鉴定表到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2.续贷
续贷办理需准备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原件到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三、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各学院辅导员须熟悉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充分利用班会、学生集体活动等形式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事宜进行讲解,及时为学生做好咨询指导工作。
2.按时办理。请各学院收集好需贷款学生的材料(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学费、住宿费证明),在6月20日之前到学生处或计财处统一加盖公章。
四、特别说明
1.在学校已经办理过校园地助学贷款的学生不能再办理生源
地信用助学贷款。
2.外省籍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直接向原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根据当地政策要求
准备相应材料。
3.其他未尽事宜,请按经办金融机构、县资助中心的具体要求执行。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成功,请返校后(9月1日至9
月30日)持贷款回执单或二维码,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到确
认。
联系人:程 兰,联系电话62739206
欧愚,联系电话62739230
附件:
1.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2. 成都医学院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所需学费、住宿费证明
3. 成都医学院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鉴定表
成都医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9年6月6日